(103)年10月9日第3419次會議就衛生福利部所提「我國因應伊波拉疫情之整備」報告案之決定1份...2014/11/3 上午 08:54:32 |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3年10月3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30124344號函轉教育部103年103年10月28日臺教綜(五)字第1030155046號函暨行政院秘書長本年10月20日院臺衛字第1030149813號函辦理。 二、請協助透過跑馬燈或各種宣傳管道提醒民眾如自西非伊波拉疫區入境,或其他國家返國21天內,有出現發燒、嘔吐、腹瀉、皮膚出疹等不適症狀,請先撥打1922防疫專線協助就醫,切勿自行就醫。 |
附加檔案:我國因應伊波拉疫情之整備」報告案之決定1份.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