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腸病毒防疫措施」停課相關措施...2021/2/5 上午 08:36:29 |
1.依據110年2月4日桃教幼字第1100008872號函辦理。 2.桃園市政府衛生局規定「腸病毒防疫措施」停課方式如下: ◎衛福部疾管署未發布當年度全國發生腸病毒71型流行疫情時: 本市當年度經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判定曾檢出腸病毒71型或年齡在三個月以上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個 案之行政區內之幼教保育機構及國小低年級(一、二年級),同一班級於一週內有二名以上病童時,該 班級應停課(托)七日。 ◎衛福部疾管署發布當年度全國發生腸病毒71型流行疫情時: 本市轄內之幼教保育機構及國小低年級(一、二年級),同一班級於一週內有二名以上病童時,該班級 應停課(托)七日。 3.本市轄內幼教保育機構及國小低年級(一、二年級) 之病童經通報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且檢出腸病毒D68型 時,該病童就讀之班級應停課(托)七日。 4.全國或本市進入腸病毒流行期間之日起且全國或本市門急診人次連續兩週未低於流行閾值前:本市轄內 之幼教保育機構及國小低年級(一、二年級),同一班級於一週內有二名以上病童時,該班級應停課( 托)七日。 5.以下網址提供相關訊息參考: https://www.cdc.gov.tw/Bulletin/Detail/h5niwxexrbpLcCrxEfjCyg?typeid=48 ↑疾管署修訂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通報定義 https://www.vghtc.gov.tw/UploadFiles/Images/EDM/f85484e4-b6b8-457c-bf36-e1c51153f530_2.pdf ↑認識腸病毒D68型 6.如有呼吸道感染相關症狀出現時,請務必盡快就醫,若醫生診斷為腸病毒,應立即告知園方,以利後續 相關通報、環境消毒等作業。 以上感謝各位家長的配合 樂善附幼 2021.02.05 |